近日,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二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341所项目学校通过验收,正式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另外41所项目学校暂缓通过验收、3所学校未通过验收。
三部门在通知中指出,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要继续提炼和拓展建设成果,深入挖掘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成果和经验,持续推动学校各专业、各环节办学水平的提升,着力打造职业教育品牌。要积极承担国家和地方的改革任务,努力在中高职衔接、吸引行业企业参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内部管理等方面率先取得新的进展。要深入开展跨学校、跨区域合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等重大战略,加大对薄弱学校的帮扶,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为确保项目建设成效的持续提升,中央三部门将对项目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后续跟踪监测,各学校要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通知指出,暂缓通过的项目学校,要对照项目立项时中央三部门批复的建设方案、任务书和本次验收检查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根据项目管理和验收办法,相关省份须在应结项时间(2014年6月4日)截止后两年内重新提出验收申请,每所学校仅限申请一次,原则上与第三批项目学校验收同期进行。项目整改期间,项目学校不得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的其他项目。
另外,陕西省经贸学校等三所学校项目建设不符合要求,未通过验收,取消示范校资格,不予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