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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的变化

  瞿振元是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他对过去5年里的高教变化有一些观点。

  世纪之交,中国高等教育迈出了大改革大发展的坚实步伐,成为名副其实的高等教育大国。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较好满足了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需求,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高等教育站在了由大向强的新起点上。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绘制了教育发展的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行的路径和方向。高等教育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需要,坚持以育人为本,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走内涵发展道路,加快了从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迈进的步伐。

  在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的期盼中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的这番话,不仅是新一届领导集体“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的宣言,也是我们党对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最好诠释。“十二五”期间,高等教育发展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悄然呈现出新的特征。如果说本世纪头十年政府通过扩大高等教育规模,较好地解决了老百姓上大学难的问题,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地上好大学、找好工作的需求日显突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和优质高等教育供给不足的矛盾,日渐成为高等教育主要矛盾的新特征。

  面对主要矛盾的新特征,国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十二五”期间,中央和地方从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给予专项支持等三个方面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高等教育大众化深入推进,2014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7.5%,比2009年提高了9.3个百分点,超过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5.83%,比2009年提高了5.93个百分点。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说,这是一个十分了不起的成就。

  面对主要矛盾的新特征,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主线,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超前部署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改善急需的学科专业,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增设新兴学科和紧缺专业,提高了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深化教学改革,推出系列人才培养计划,探索学校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协同育人的新机制,科教协同、医教协同、农科教协同、校企协同等基本覆盖主要学科专业领域,协同育人成效初显;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对新建本科高校的合格评估和已经通过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高校的审核评估平静展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化,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加强与完善,对保障教学质量的逐步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主要矛盾的新特征,强化教育公平。以公平为导向的考试招生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指导中央部属高校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克服央属高校招生属地化倾向,降低属地招生比例;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等3个专项招生计划,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比例,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在2014年高考中首次为盲人考生专门研制试题,首次在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实行残疾学生单考单招,首次专门设立残疾人中医专业硕士学位;随迁子女就地高考问题逐步解决,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进一步规范;“阳光招生”普遍实施,严肃查处招生违纪违规事件……。这一项项举措掷地有声,使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公平享受优质教育的期盼逐步实现。

  在迎接新科技革命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当今世界,高校之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就是具有很强的知识创新和运用的能力。面对新科技革命,科技创新能力成为国家竞争的核心能力。过去的5年,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扶持下,高校科研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中央财政投入300多亿,深入实施“985工程”“211工程”;投入20多亿,推进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对75所高校给予重点支持;投入20多亿,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建立38个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投入20多亿,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这一系列举措,助推高校科研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十二五”期间,高校承担了60%以上的“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80%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85%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科研产出显著增加。在2014年度国家科技三大奖中高校获奖项目超过70%。2013年,我国作者(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20.41万篇,其中82.2%出自高校。现在,世界上每7篇SCI论文中就有1篇出自我国高校。诸如“量子反常霍尔效应”等若干具有原始创新意义的成果陆续出现。科研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的提高使我国高校的国际学术排名显著前移,近600个学科进入世界同类学科前百分之一,位于全球第6,50多个学科进入前千分之一。

  在聚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中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十二五”期间,高等教育聚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高。普通高校5年累计输送近2000万专业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高等学校利用自身优势,自觉参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2014年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共申请专利1.2万余项,一大批研究成果直接服务于国家重大经济和社会需求。清华大学在世界上率先研制出以加速器为辐射源的车载移动式和组合移动式集装箱检查系统、华中科技大学成功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中I型数控系统”等成果推进产业技术进步和装备国产化;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开展的“副肿瘤性天疱疮和遗传性皮肤病”研究,为自身免疫病的研究提出了新思路,为保障人民健康做出了新的贡献。一批农林院校的科研成果有效服务于国家农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充分发挥“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高校着眼党和国家的战略需求,聚焦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服务党和国家科学决策。2011年以来,高校社科界为党和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报告26530份,累计14043份被采纳,并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通过面向社会开设“高校名师大讲堂”,开展“高校理论名家社会行”,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学普及项目”等活动,面向社会公众积极宣传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普及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在大国外交格局中创新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随着国家实力的逐步增强,我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形象逐步确立,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基本政策的大国外交格局正在形成。其间,高等教育推进各国之间人文交流,促进多元文明互学互鉴的职能日益显著。“十二五”期间,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和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可以称得上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高等教育在中俄、中美、中欧、中英、中法、中印尼等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和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中,加强教育伙伴关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成果。如设立“中欧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平台”,开展中欧教育政策对话,建立双方共同认可的质量标准等。人文交流机制的建立,成为深化中外相关领域人文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高等教育在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十二五”期间,高等教育出国留学与学成归国同步扩大。2014年,我国出国留学人员45.98万人,比2009年增加了100.54%;各类留学回国人员36.48万人,比2009年增加了236.84%。与此同时,来华留学与攻读学位同步增长。通过实施留学中国计划等,我国正成为新兴留学目的地国。2014年共有来自203个国家和地区的37.7万名学生在华学习,比2009年增加58.3%。来华留学中的学历生此例稳步提高,2014年达到43.6%。

  “引进来”与“走出去”同步提高。高质量中外合作办学资源持续增多、模式趋于多样。5年来,新设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4所中外合作大学,增加643个本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海外办学迈出实质性步伐,已有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老挝苏州大学等4所机构、98个项目在境外落地。在132个国家设立了478 所孔子学院和884个孔子课堂,比2009年增加44个国家、196所学院和612个课堂。目前,170多个国家开设汉语课程或专业,61个国家和欧盟已将汉语教学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外国汉语学习者达1亿人。

  5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在由大向强的发展中,步伐坚实、成就显著;面向未来,中国高等教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尽管建成高等教育强国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尽管未来的改革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但高等教育不会放慢发展的步伐。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这是历史赋予中国高等教育的重大使命。即将到来的“十三五”时期是党中央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和决定性阶段,同时,也是高等教育由大向强的又一重大历史时期,我们相信,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步伐一定会迈得更稳更快!

  以章程建设为依据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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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 吴启迪

  章程是高等学校实现依法自主管理,实现科学发展、依法治校的必要条件,也是明确高等学校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促进高校完善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五年来,各地各校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决策部署,从厘清认识入手,从构建制度着力,从管用有效出发,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教育部先后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多个文件指导章程建设的推进,明确要求“加强章程建设,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办学的制度体系”,对章程制定的程序原则、核心内容、运行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

  各地各校积极落实相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章程建设工作,逐步加深对章程的地位、作用、形势和内容的认识。大部分高校都组建了以党委书记和/或校长为组长的章程建设小组,将章程编制工作纳入年度党政工作要点。截至目前, 112所“211工程”高校(军事系统的1所“985工程”高校、2所“211工程”高校除外)章程全部都已经通过核准并发布。各地积极推动所属高校加快章程制定工作,力争2015年底完成所有高校章程核准,实现一校一章程。章程制定完成后,各地各校高度重视落实工作。有的高校通过印刷章程单行本、举办知识竞赛、案例分析等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实施氛围,使章程宣传入脑入心;有的高校将章程学习纳入教职工入职培训日程和新生入学教育计划,注重学习研究,凝聚实施共识;有的高校把章程和相关制度实施成效纳入各院系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范围,加强实施监督,确保实施成效。

  在章程建设过程中,各地各校自觉遵循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开门建章,将章程建设同深化改革紧密结合,在办学定位、办学类型、人才培养、学科专业设置、管理体制、社会服务等方面一方面坚持共同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注意发挥各自的特点。

  在章程制定中有以下共同的特点:

  一是坚持于法有据。各校制定章程,都强调依据的规范性,以国家法律法规、相关部委的条例规章等内容为基础制定章程,确保每一条款于法有据。在章程文本的用词规范上,专门聘请法律事务专业人士对文本进行斟酌,保证章程的内容和用词科学、准确,符合法律规范。

  二是坚持开门建章。各校充分借鉴国内外大学章程有益经验,以深入全面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基础,为章程制定提供良好保障。遵循民主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学校师生、政府部门和社会的意见建议,把学校所面临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根源摸清、找准。通过深入研究、系统设计和民主协商等机制,形成综合的解决方案,保障各方有效参与,使章程制定过程成为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真正让章程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作用。

  三是坚持以章促改。各校以章程建设为契机,聚焦学校改革发展的关键领域和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凝聚共识,破解制约学校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章程这一法定方式将涉及学校宏观发展战略的长期目标固定下来,把成熟的改革举措、系统的改革思路,或者取得共识的改革原则与方案在章程中确定下来,为学校推进综合改革、实现协调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和依据,真正使章程制定的过程成为推动学校综合改革发展的过程。

  四是坚持彰显特色。各校在章程制定过程中,立足本校发展历史和现状,注重对学校办学特色、理念文化、历史传承的总结与概括,进一步明确了办学定位、凝练了办学理念和大学精神,有效避免了千篇一律、千校一面,便于学校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突出优势,实现个性发展、错位发展。

  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校内规章制度,是学校治理的法律依据。健全以章程为龙头的校内规章制度,对于夯实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是理顺了学校外部关系。各校通过章程制定,依据法律规定和自身特点对学校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权力义务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通过厘清举办者和学校关系,在法律框架内提出对学校自主权的诉求,强调了学校办学自主权与外部监督和内部自律的平衡统一。

  二是完善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各校通过章程制定对学校管理体制作出全面规定,明确了学校管理的基本架构,促进了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了学校的决策机制。制定完善校内管理规则,规范了学校内设机构的类别和权限。对校内的学术治理体系作出具体规定,保障了学术力量在治学中的主导地位。明确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运行与监督机制,为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提供了制度支撑。

  三是推进了依法治校、依法治各校通过章程制定进一步强化了全校师生的法治观念,强调按章办事, 坚持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动员了师生员工的参与积极性,充分发扬了民主,提高了全校师生的民主参与意识和制度意识;对于进一步统一校内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职能、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全面实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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